Directors
依本公司章程規定,設置董事五至七人,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選任之,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之。本公司目前設置董事七人(含獨立董事四人),係於民國 114 年 5 月 9 日選任。
本公司全體董事之選任程序公開及公正,符合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、「董事選舉辦法」、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、「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」及「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」等之規定,現任董事會組成結構占比分別為 4 席獨立董事(57%),3 席非獨立董事(43%)。
Election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
依公司法、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,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或其他召集權人決定,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,應將其列入董事/監察人/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:
Important Resolution
董事會開會日期 (期別)
114 年 11 月 6 日 (114 年第 7 次)
主要議案內容及決議結果
Communication Situation